私運進出口侵害智財權貨物依法裁罰 高雄關呼籲勿心存僥倖

財政部修正海關緝私條例減免處罰標準第4條規定,增訂私運進出口貨物或收買、代銷私貨等行為免罰,114年5月29日施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表示,海關緝私條例93年增訂第39條之1報運進出口貨物侵害智慧財產權相關罰則,私運進出口貨物、收買、代銷私貨等未逾5000元,依原減免處罰標準第4條規定免罰。圖/高雄關提供、文/高培德

#高雄捷運報 #高雄在地媒體 #高雄新聞 #鮮新聞 #高雄新聞網 #高雄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