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管理法、整體海岸管理計畫上路 高市海洋局111年首辦通盤檢討草案開放閱覽

內政部104年2月4日公布海岸管理法,作為海岸地區保護、復育、災害防治、開發使用及管理參考法源,106年2月6日公告施行整體海岸管理計畫,高市海洋局預計111年辦理第一次通盤檢討,3月1日至30日在全市16處區公所及市府鳳山行政中心後棟3樓海洋局及營建署官網,同步開放瀏覽草案。


海洋局長張漢雄表示,海岸管理法及整體海岸管理計畫攸關整合海岸管理、保育維管生態領地及海洋資源、促進沿海地區永續發展等,內政部同步規劃3月9日北部場、3月10日下午1點台南市勞工育樂中心1樓第一會議室南部場、3月14日東部場、3月21日中部場等4場說明會,歡迎到場參與。
海洋局表示,高市海岸線長65公里,涵蓋茄萣、湖內、路竹、永安、彌陀、梓官、橋頭、楠梓、左營、鼓山、鹽埕、苓雅、前鎮、小港、林園及旗津等區,適用海岸管理法。圖/海洋局提供、文/高培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