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保署首評估45處海洋保護區管理 參考建立評鑑制度

海洋保育署111年首次全面評估國內45處海洋保護區管理成效,其中7處完全保護、18處高度保護、9處中度保護、11處低度保護,海保署表示,7完全保護海洋保護區涵蓋野生動物保育法劃設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地、國家公園法劃設墾丁國家公園、東沙環礁國家公園、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漁業法劃設望海巷潮境海灣資源保育區、富山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文化資產保存法劃設澎湖南海玄武岩自然保留區等,評估結果作為未來加強合作及建立評鑑制度參考。


海保署署長黃向文表示,2022年生物多樣性公約大會通過昆明至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30X30目標,各國承諾2030年實現至少30%土地、內陸水域、沿海及海洋等列入保護區及全球30%貧瘠陸地與海洋生態系有效復育,海保署平台會議提出「30x30」倡議達標保護區願景,逐步透過MPA劃設及OECM指定,擴大海洋保護面積,續執行海洋保護區成效評估、培育經營管理能力、強化在地守護意願,同時推動調查重要生態系海域、監測生態、加嚴法治規章、落實執法等工作,提升海洋保護區管理成效。圖/海保署提供、文/高培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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