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預告禁止飼養輸出入台灣獼猴 依動保法最高可處25萬元罰鍰

農委會8月9日預告台灣獼猴納入指定禁止飼養、輸出入動物,農業局9月1日表示樂觀其成,並與台灣獼猴共存推廣協會合作擬定配套措施,加強各校教育宣導工作。

台灣獼猴屬特有亞種靈長類野生動物,農委會108年1月9日公告改列一般類野生動物,考量私養情況猖獗,農委會8月9日預告禁養規定,正式公告後違反規定者可依動物保護法處最高25萬元罰鍰。

高市柴山龍泉寺登山口附近傳出獼猴暴斃事件,農業局送驗檢出胃部及肝臟殘留滅鼠藥,建議民眾改用捕鼠籠等預防鼠患,避免傷及野生動物。農業局表示,蓄意毒殺野生動物,可依野保法處最高30萬元罰鍰,主動檢舉並查證屬實者,頒發罰鍰金額20%作為獎勵。

農業局表示,高市制定野生動物保育自治條例,觸摸及餵食獼猴可處最高1萬元罰鍰,鼓勵民眾協助蒐證並主動通報1999,攜手遏止歪風。圖/農業局提供、文/高培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