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呼籲汽機車優先禮讓行人通過 營造友善步行環境

高市交通局呼籲市民朋友從自身做起,共同營造友善步行環境,用路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減速慢行,優先禮讓行人通過,如因違規致人傷亡,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規定加重刑度二分之一。

交通局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48條等規定,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未停讓行人可處1200至3600元罰鍰,未讓行攜帶白手杖及導盲犬障友加重裁處2400至7200元罰鍰。

根據交通局統計,111年1至6月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開立 1751件舉發單,另轉彎車未禮讓行人舉發1718件。圖/交通局提供、文/高培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