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洋局邀區公所參與養殖漁業分享座談會 聚焦放養量申報農地設施容許使用經驗
高市海洋局3月22日舉行養殖漁業放養申報作業及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經驗分享座談會,邀集各區公所代表與會,商討加速養殖漁民申報放養量申報及水產養殖設施容許案件時程,提升服務品質。
海洋局表示,根據養殖漁業放養申報作業及審查要點規定,養殖漁民每年5月31日前應向所在地區公所申報放養量,作為申請天災救助憑據,區公所主動通知漁民並協助申報,申報率逾95%,每處至少3500個魚塭,成效良好。
海洋局局長張漢雄表示,透過養殖行政區同仁交流研討,有助推動相關便民業務,提升服務品質。圖/海洋局提供、文/高培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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