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提高重大職災、違法累犯事業單位罰鍰額度 勞工局籲業者落實承攬管理

勞動部公告修正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動檢查法案件處理要點,提高重大職災及違法累犯事業單位罰鍰額度,高市勞工局表示,7月27日起督檢楠梓、岡山及鼓山等區28處營建工地,查獲吊料平台、樓梯開口未設護欄、鋼筋未設護套、鋼筋放置施工架等缺失,依法裁處38萬元,其中吊料平台、樓梯開口未設護欄勒令停工改善。


根據職安衛生法及勞檢法處理要點修正條文,甲類(上市櫃公司、營造工程金額超過1億元、勞工人數超過300人事業單位)首次違法罰鍰金額從6萬元增至10萬元,並得按次裁罰上限10萬元,乙類(營造工程金額500萬元至1億元、勞工人數6人至300人事業單位)首次違法罰鍰金額從3萬元增為6萬元,並得按次裁罰上限6萬元,丙類事業單位首次違法罰鍰金額3萬元,並得按次裁罰上限3萬元。
勞動檢查處處長郭清吉表示,修正後處理要點也加重事業單位承攬管理責任,勞工因職災不幸身亡,最高可裁罰15萬元,呼籲業者落實工安管理,如有相關輔導需求可向勞檢處申請。圖/勞工局提供、文/高培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