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市兩階段受理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 符合資格者檢附相關文件申請
高市社會局與衛生局11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及114年1月1日至3月3日兩階段受理申請當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根據統計,截至12月31日,累計2130人申請,其中一般、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安養床除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之家(自費失能養護床、自費失智養護床)、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住宿式服務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經高市長照管理中心評估長照達4級或補助計算期間領有中、重度身障證明,113年1月起入住滿180天(機構喘息服務期間除外)每人補助12萬元。111年12月31日前入住機構且113年累計滿180天者,未經長照管理中心評估或經評估長照未達4級每人補助6萬元,另符合前兩項條件者,如113年入住累計未滿180天,逐月檢核天數,其中連續住滿二分之一每月補助10000元或5000元。提醒符合資格者檢附收據、契約書等相關文件提出申請,洽詢電話長照專線 1966 、(07)7131500分機1715 、(07)3368333分機2448 。圖/衛生局提供、文/高培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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