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保法上路關務署各分關配置納保官 受理溝通協調、申訴陳情、救濟諮詢等服務

【記者/高培德報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106年12月28日施行,財政部關務署下轄分關配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提供溝通協調、申訴陳情、救濟諮詢等服務,歡迎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相關資訊可上高雄關官網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我要申辦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提出申請,或直接透過電話及書面聯繫納保官,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