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林區郵務士執勤遭獒犬攻擊受傷 農業局動保處會同警方釐清依動保法裁罰

【記者/高培德報導】高市農業局動物保護處1月6日獲報杉林區郵務士執勤過程遭獒犬攻擊受傷,經會同旗山分局調查釐清,證實案發地點在民宅外公共區域,動保處後續依動物保護法裁罰。動保處長葉坤松表示,農委會公告比特犬(美國比特鬥牛犬、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 、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阿根廷杜告犬、巴西菲勒犬及獒犬等6具攻擊性犬類,依動保法第20條第2項規定應由成年人陪同外出,並使用長1.5公尺以下繩鍊牽引及配戴透氣口罩或裝置具防曬及通風功能金屬箱籠內,違反規定者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