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代行中油高煉廠區土地整治 工務局新工處要求承包商嚴防二次污染

台灣中油高雄煉油廠104年底關廠,市府與中油110年5月簽訂行政契約,委託市府代行整治土壤污染,期能打造兼具生態、生活及生產生態產業園區。

中油高煉廠需整治面積6區占地約169.5公頃,第一階段整治第三區,採熱脱附及生物復育等工法,並委由總顧問監督,要求各承包商整治計畫須經主管機關核定,嚴防二次污染。

工務局長楊欽富表示,高煉廠整治期程原定17年縮減2年6個月,第三區受污染土壤111年1月28日全數移至暫置區,去污作業進度達69.5%,超前約10%,各承包商開挖期間,每天上下午檢測揮發性有機物(VOC)濃度,並在開挖區及土壤堆置區上、下風處監測細懸浮微粒,土壤堆置區污染土需加蓋帆布或防塵布,並適度噴灑清水或助凝劑,環保局布定期派員抽測空品。

工務局新工處表示,熱脫附系統利用熱能脫附污染土油氣變身氣態,經二次燃燒室及高溫觸媒陶瓷集塵器處理,尾氣排放口監測排放氣體濃度須符合法規標準。如經評估污染土方需離場,承包商須呈送經環保局審查許可清除機構、離場處置計畫書等,並依廢棄物清理法填具事業廢棄物遞送聯單,同時清運車輛須加裝衛星定位系統才能作業。清運過程各承包商應利用離峰時段,並指派專人站崗指揮交通,業者須檢視確認車斗密合加蓋,防止污染土飛散外溢,離場期間,監督需確認車輛架次,嚴格控管污染土去向。

新工處表示,曾辦理4 場社區說明會,降低民眾二次污染疑慮,整治作業也未影響廠區空品及車流。另環保局在高煉廠周邊設置3座監測站、9處微型感測器、1座光化測站及1部空品監測車監測相關數值,並上網公告。圖/新工處提供、文/高培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