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府團隊積極開發再生水資源 監察院視察臨海水資源中心

監察院賴委員振昌、田委員秋堇、林委員盛豐、賴委員鼎銘、王委員幼玲、陳委員景峻、蕭委員自佑、范委員巽綠等8名監察委員蒞臨「臨海水資源中心」視察,並由內政部營建署於副主任望聖、經濟部水利署賴署長建信及高雄市政府林副市長欽榮與水利局蔡局長長展等人陪同。林副市長表示為因應北高雄地區未來產業發展及大廠進駐,市府團隊再積極推動楠梓及橋頭再生水廠,以落實中央循環經濟政策,持續開發多元水資源,以穩定供應高雄地區民生與產業用水,並勉勵廠商強化再生水產業之國際競爭優勢,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推動,創造互利共贏的新合作模式,以達到高雄市未來再生水供水20.5萬噸/日目標。

水利局表示,繼全國第一座鳳山水資源中心於108年全期營運每日產製4.5萬噸再生水後,第二座臨海水資源中心也於108年3月開工,提前於110年12月9日正式營運,每日產製3.3萬噸再生水,兩廠合計每日共供應7.8萬噸再生水,大幅提升高雄地區水資源調度彈性。

臨海水資源中心係以促參法BTO方式辦理推動,總經費約40億元,採污水廠與再生水廠一次到位興建,許可年限為18年,供應臨海工業區中鋼等5家用水人使用,且該水資源中心亦同步設置壹座污水高級測試中心,除提供再生水產業研發之測試平台,用以提升國內業界水處理技術外,並建構污水處理技術資料庫,供政府相關單位參考使用。監察委員建議市府團隊再生水發展受限於污水來源,須逐步提高用戶接管率,且隨工業發展用水需求增加,應未雨綢繆提前研擬擴廠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