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販售未經許可動物用藥可處罰鍰負擔刑責 高市農業局動保處籲遵守規定
高市農業局動物保護處表示,網路公然販售動物用藥,可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處最高45萬元罰鍰,輸入未經許可動物用藥並營利者,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450萬元罰金。
根據動保處統計,截至10月31日受理27件網路出售動物用藥案,其中2件無具體事證、1件裁罰9萬元、2件移請賣家所在地主管機關辦理、4件調查中、18件進入司法程序。
動保處強調,動物用藥非一般商品,買賣及使用需依規定紀錄,民眾須持獸醫師處方籤才能購買,違反規定者可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3之1條及第4項規定,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動保處提醒民眾購買動物用藥時認明包裝或標籤許可證字號,拒絕來路不明藥品,維護寵物健康。圖/農業局提供、文/高培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