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鳳山溪,劃定水污染管制區

高雄市政府表示,鳳山溪近幾年常出現河川水色變化問題,及污染事件持續發生,環保局除加強該流域沿岸列管工廠稽查外,依法推動劃定「高雄市鳳山溪大東橋上游水污染管制區」,今天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在公告管制區內只要有有污染水體行為,不論是個人或工廠均可依水污法開罰,最高罰鍰可達300萬元,列管事業單位仍維持最高罰鍰2000萬元。

環保局表示,環保局已於今年9月16日預告公告「高雄市鳳山溪大東橋上游水污染管制區」草案,主要是考量鳳山溪水體變色好發於大東橋上游河段,且該流域尚有未達水污法列管規模的工廠,希望透過水污染管制區的擴大管制作為,遏止小型水污染源的排放。

「高雄市鳳山溪大東橋上游水污染管制區」已於今日市政會議中審議通過,管制範圍包括鳳山區20個行政里、大寮區9個行政里、鳥松區6個行政里及大樹區5個行政里。環保局強調不論大型工廠或零星小型事業,均應依規定妥善處理廢污水後才得排放,以維鳳山溪環境水體,還給大自然原來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