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小酌酒駕返家 騎經警所前遭逮送辦

【記者朱煒淂/高雄報導】小港分局桂陽所警員賴重允、張旭志,8月5日18時許執行巡邏勤務,甫剛從派出所出勤騎乘不到50公尺,即見一名40餘歲林姓男子騎乘機車臉色潮紅,攔查後一經檢測發現林男有酒精反應且酒氣濃厚,經施測酒測值超過0.25mg/L未達0.50mg/L,已逾不能安全駕駛標準,警方依法逮捕偵辦。

經了解林男因在海邊垂釣時,為了打發時間而飲喝啤酒,垂釣完畢欲騎車返家,自派出所前經過,立即被眼尖員警查獲,現林男酒測超標需移送法辦,只能無言以對,全案詢後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小港分局呼籲,酒後駕車超過標準不僅需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亦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千萬別抱持僥倖心態,以身試法,以免得不償失。若有飲用含酒精飲料,切勿使用汽機車等動力交通工具,可找代駕或無飲酒之同行友人開車。生命誠可貴,珍惜自己也愛惜他人生命,警方強調,取締酒駕絕不手軟,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