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上路違規最高開罰5000萬元 高市衛生局持續加強稽查電子菸

行政院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3月22日正式上路,修正重點包括全面禁止電子煙、加味菸、納管加熱菸、禁菸年齡從18歲調升為20歲、菸品容器警示圖文面積由35%增至50%、加重罰則、大專校院、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未設獨立空調及隔間室內吸菸室酒吧與夜店等納入禁菸場所等,根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電子煙及相關元件,可處20萬至100萬元罰鍰,製造及輸入業者最高開罰5000萬元,吸食電子菸可處2000元至10000元罰鍰。


高市衛生局輔導44家電子菸業者,宣導配合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規定,3月22日稽查17家業者,其中8家符合規定,另9家無營業。呼籲市民朋友戒除菸癮,維護自身及他人健康,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圖/衛生局提供、文/高培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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