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基改食品佔3% 將不得標示「非基改」 | | 2014/05/01 貼文者 : 蔡明樺 (點閱次統計 : 4630) | 我國目前規定玉米、黃豆兩項基因改造作物,佔食品總重未逾5%者,包裝才能標示為「非基改」,遭消基會等團體批評規定太寬鬆,主張應比照歐盟將5%降為0.9%。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邀集毒理、食品科學等專家開會,做出將非基改標示的門檻先從5%提高為3%的結論,預計後年上路,標示違規者依法可重罰400萬元。 食藥署組長潘志寬表示,該署將根據專家會議同意將非故意摻雜的基改作物容許量從5%修正為3%,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結論,下月底前預告「包裝食品、食品添加物及散裝食品標示含基改原料之標示」草案,若外界無疑義,最快後年起基改標示新制就會上路,違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罰4萬~400萬元,後續視執行結果,再評估是否降為0.9%。 潘志寬說,專家並建議沙拉油、玉米澱粉等高層次加工品,因已不含轉殖基因片段或蛋白質,可維持現行規定免標示;另因民眾購買散裝基改食品的通路甚多,專家建議採分階段強制標示,2016年優先施行的對象為已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販售農產品或原料的食品業者,其餘業者陸續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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