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包裝食品營養標示修訂 改每份食入量 | | 2014/04/10 貼文者 : 陳麗婷 (點閱次統計 : 4574) | 為提供消費者更明確的營養標示訊息,衛福部食藥署明年7月1日起將施行「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除新增糖含量標示,也修訂營養含量、熱量等標示方法,未來須清楚告知民眾每次喝一瓶飲料會喝進多少熱量。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代理科長楊怡真表示,這項公告將於今年4月15日公告,並從明年7月1日施行。楊怡真解釋,業者必須將產品中額外添加及食品本身的糖含量,全部加總標示。
至於營養標示格式方面,改成兩種計量方式標示,且均須以「每份」(每瓶或每罐)的熱量及營養素等含量標示,讓消費者更清楚每一次會吃進多少量;或者是標出喝下一瓶相當於喝下每日總熱量或營養素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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