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編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作業5月31日申請截止 高市農業局提醒農友把握期限
都市計畫農業、保護區、公設保留、未完工公設及依法限制建築區(限自耕農地及三七五減租耕地)、不能建築地區、75年6月29日前經核准徵收田賦甲、乙、丙種建築、礦業、窯業、遊憩、殯葬用地等5月1日至31日受理查編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作業,高市農業局提醒經營規模達農林漁牧業普查認定標準農友可檢附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近期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建物或設施合法證明等相關文件向各區公所申請,符合資格者可改課田賦取代地價稅,逾期不候。圖/農業局提供、文/高培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