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防法施行24週年 高市社會局家防中心籲察覺、求助、蒐證防數位親密關係暴力

家暴防治法施行24週年,高市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110年受理21458件家暴通報,涵蓋身體、精神、經濟及數位親密關係等暴力,其中數位親密關係暴力經社工協助蒐證、聲請保護令,要求加害者刪除不雅影像,並連結警方約束相對人停止使用暴力,陪伴被害人遠離恐懼,重獲新生。


暨南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政策系教授王珮玲表示,數位親密關係暴力涵蓋數位科技、親密關係、暴力行為等三要素,透過數位工具跟蹤騷擾、威脅控制、性暴力及性勒索。


菲菲離婚後結識年紀相仿且事業有成阿國陷入熱戀,阿國要求菲菲必須告知行蹤並聽命辦事,不順從就遭毒打,菲菲提議分手,阿國用輕生逼迫加上電話訊息不斷騷擾,甚至傳送不雅影片威脅要讓她身敗名裂,菲菲求助家防中心,經社工安排心理諮商,重拾勇氣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結合家防官介入約束告誡,要求阿國和菲菲保持距離。家防中心提醒面對數位親密關係暴力牢記察覺、求助及蒐證,可求助110、113或各縣市家防中心,如發現不雅影像照片遭散布,可上衛生福利部私ME成人遭散布性私密影像申訴服務網反映或電洽(02)25762016。圖/社會局提供、文/高培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