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關獎勵專責報關人員 3月31日前受理申請核發獎狀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根據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32條及報關業者專責報關人員獎勵作業規定第2點等規定,即日起至3月31日受理專責報關業務滿3年、前1年度簽證進出口報單滿500份(轉運申請書除外)且年錯單率未逾千分之一、未受停止報關審核簽證業務、廢止執業登記處分、未受警告、罰鍰處分、月薪達勞動基準法最低基本工資等對象檢附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核發獎狀。圖/高雄關提供、文/高培德

 

#鮮週報 #高雄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