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跨境電商購物 高雄關:依法需課徵營業稅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表示,根據加值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及第41條等規定,民眾上跨境電商平台購物須課徵營業稅,消費金額未滿2000元免徵關稅、營業稅及貨物稅,納稅義務人每年1至6月及7至12月進口貨物適用關稅法第49條第2項免稅規定,進口次數每年1月1日及7月1日重新計算。圖/高雄關提供、文/高培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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