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產業發展條例113年1月1日施行 海委會感謝產業團體專家學者朝野民代支持

立法院5月26日三讀通過海洋產業發展條例,海洋委員會過去6個月與中央海洋相關部會釐清海洋產業內容、範圍、產值統計方法、估算,報請行政院同意預定113年1月1日施行,海委會主委管碧玲感謝產業團體及專家學者參與,還有朝野黨團及民代支持。

海洋產業發展條例區分統合各部會海洋事務與建構產業扶助架構兩大範疇,涵蓋建立海洋資料庫、中央應編列推動海洋產業預算、海洋發展基金充實、優惠融資、協助設置海洋產業園(專)區、輔導與獎助、培育人才等海洋相關事務,正式上路可望整合中央部會量能,釐清海洋產業及機關權責。

海委會定期檢視各海洋產業主管機關推動海洋產業情形,協調整合產業發展諸多問題,同時打造優質海洋產業發展環境。

海委會111年著手建立產值統計方法,並蒐集相關資訊,預估海洋產業產值,配合海洋產業發展條例施行,公告海洋產值107年7507億元成長至111年1兆7031億元,占國民生產毛額也從4.03%增為7.86%,另111年海洋運輸及輔助產值1兆3126億元、海洋漁業與養殖2795億元、海洋遊艇及其他船舶載具688億元分居前三名。圖/海委會提供、文/高培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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